建筑木工承包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木工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木工承包合同1总则: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经友好协商确定将北大资源·江山名门一期工程B3、B4号楼、车库(人防)及商业房基础和主体(包括二次结构)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基础和主体模板分项工程的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全费用包干模式。
模板分项工程的人工、机具、辅助材料、劳动工具等,由乙方自主组织管理人员和民工在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下进行施工,乙方对其作业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自主组织施工作业,并对其施工现场(工程)的“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控制”等实施全面自主管理,承担其作业内容的全面责任;所有工程主材用料及周转作业用料均由甲方供应,乙方指派专人签字领用。甲方提供塔吊和施工电梯、外架。
合同履约保证金: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叁拾万 元正。保证金待所有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月内退还乙方不记利息;若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保证金并按己完工程产值的20%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一、合同工期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具体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实施),同时满足甲方与业主方承诺的工期要求,由于乙方因素,延误业主的工期要求而造成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注:板底不抹灰)
三、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木板、木方)、工程周转材料等:钢管、扣件、安全网、竹跳板、外架、塔吊、施工电梯、主电路电缆、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三级开关箱。(三级配电箱后所需的电线、电灯由乙方自行负责,由项目部专业电工搭接,不准工人任意乱接)。
2、甲方为乙方工人提供宿舍、生活用水用电及食堂(生活费自理)设施。
3、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图(建筑、结构图)各一套,及时下发图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等。
4、甲方必须及时给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对班组和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同时监督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评定等级,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同志为该工程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处理该工程相关事宜。
2、乙方工程现场负责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应24小时都在甲方的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随时听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如乙方管理员确因有紧急事情要外出,应以书面报告甲方,并在书面报告中明确由谁代替行使职权。凡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岗位的,按脱岗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3、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每周生产协调会议,(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由项目部确定)。迟到者,甲方有权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缺席者,甲方有权处以500元/人次的罚款;对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席处理。(若会议时间有变更,项目部将另行通知)
4、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必须每栋楼配备一名专职且经验丰富的木工班组施工主管,并提出阶段性的木工所需材料计划;每栋配备一名木工班组现场施工员,每栋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检查员和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所承建木工分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自检工作。木工施工主管、木工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必须24小时留守在施工现场内,随时与项目部管理员保持联系。其安全员、施工员及质检员由项目部考核,存档上岗证书复印件。若乙方不配备以上专职人员,甲方按每月每人800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图说、图审纪要、设计变更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6、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行业标准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要求进行施工。
7、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工地的有关安全规程及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8、乙方应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并有书面记录备查并上交项目部。
9、材料损耗量分别为:木材2%、模板3%(甲方按图示面积加损耗量供货);钢管0.5%、扣件0.5%。各项材料超出部分按甲方实际成本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若乙方中途调换工人,调换后须立即上报甲方备查,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未到支付节点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质量影响,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按照附件要求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如施工过程中未按附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完善,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材料范围
1、除上述三-1所约定主要材料的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如:对拉丝杆、内撑、步步紧、塑料导管、脱模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水平管、胶皮管、双面胶、封口胶、卷尺、粉笔、墨斗(墨汁)、铅笔、铁丝、钉子、圆盘锯锯片、磨光机刀片、碘钨灯、白炽灯、电线、开关插座、防雨器具等劳保用品,另外行规要求自带的工具、用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即:除本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外,其余所有工具、用具、低值易耗物品及一切辅材由乙方自行准备。(所有支模用的内撑由乙方自行购买成品内撑)。
2、小型加工机具如圆盘锯、刨木机、磨光机、手提式砂轮机及配线、开关插座等由乙方自备。
六、施工单价中所包含的承包工作内容
施工单价中所包含的承包工作内容具体如下(除水电安装):
1、本工程图设范围内所有木模的制安工作内容(包括第二次、第三次及所有零星砼浇筑所需的木模制安)
2、该工程涉及到的所有预留、预埋木模的制安及预制构件木模的制作。
3、模板的配制、支拆;现场运输;打磨(墙柱、顶棚等);材料吊运。
4、钢管、扣件、模板、木方等乙方所需材料到场的下车及归还时的上车工作;与安装及其它作业队伍的配合工作;材料转运、回收、现场清理、场地清扫,以及 ……此处隐藏20634个字……/p>
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 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 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设备并自行妥善保管。
7、 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 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资料员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 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违反规定时按相关制度处罚。
9、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 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 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乙方应尽量对其施工人员做好 解释工作。若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为有效履行该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在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该工程承包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计 元,其中质量保证金4%,工期保证金2%,安全保证金4%。(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 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该工程的劳务承包有效履行的保 障。
3、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 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环境保护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 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须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目标和要求。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 乙方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 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 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及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
1、木工班使用的材料服从项目部分配的材料领取(但必须办理有关手续签字后)使用。方木、竹木模板必须计算报项目部审批后开锯配模但不得随意乱锯。如发现乱锯的按材料的5—10倍罚款。铁钉及铁丝等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2、周转材料为工程施工中的一个重大投资环节,所以对周转材料的合理利用是对工程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对于周转材料中的易耗品实施限额管理,扣件损耗量规定为1%、U形卡损耗量为3%、山形卡损耗量为3%,超出部分由班组按市价赔偿。
3、严禁使用钢筋头支模,木工使用的定位筋必须经项目部审批后到钢筋班领取。
4、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乙方有计划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拨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70%;甲方第二个月开始发给乙方(实际出勤满26天/月者)生活费 1500元/人,负责人5000元.根据苏州市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规定精神,乙方必须提供当月施工人员签字并由班组承包人签字认可后的实际出勤表、工资表(由项目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签字认可);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与有关审计部门审核后的数量为准),除留质量保修金5%,其余工程款在国家规定的保险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完毕,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业主、监理等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维修。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保险
1、 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 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可以到合同签订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2、发生争议后,在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 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 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发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七 补充条款
1、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将电接至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箱内。
2、乙方所有与甲方发生的资金来往、均由工区项目部门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后报工程项目承包人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办理付款。
3、乙方跟不上项目部制定的进度,甲方帮助找人按每人500元/天计算。
4、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项目部的各类罚款及处罚由乙方全额支付和承担,并在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5、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中途退场或甲方被迫更换施工班组,则按协议价的50%与乙方结算。
6、乙方与甲方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文明施工协议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总公司一份备案、财务部门一份、项目经理和乙方负责人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订立时间: 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