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汇编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赁合同 篇1(1)提出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首先凭产权证明到辖区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房屋租赁登记表》、《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然后,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并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
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在签订前,业务登记员应审核出租人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并应同时审核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3)受理审查
登记受理审查环节主要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租赁管理条例进行审理和查实,以确定是否符合合同办理的要求。
1、业务登记员根据提交的《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表》对收到的申办合同登记或备案资料进行即时查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受理机关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开具《备案收件回执》。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不予受理的,综管所应派出出租屋管理员进行跟踪。
3、受理机关需于受理后5日内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
(2)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
4、审查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直接进入“合同登记和备案”环节;
5、审查和现场核实不符合条件或不属实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当事人重新填报申请或告知不予受理。
(4)审批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合同办理。合同录入员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数据库。由租赁管理所所长或指定合同审批员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编号,并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
不予办理的,由租赁管理所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登记回复》或《不予备案回复》,说明理由,所收资料退回,并派出管理员进行跟踪。
租赁管理所逾期不作出是否予以登记备案决定的,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于逾期之日起15日内到租赁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
(5)办理
审批通过后,将签章后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交出租人、承租人和管理所各持一份,当事人依法交纳有关税费。另可根据租赁当事人实际需要,纸质合同可以一式多份。
(6)立卷归档
经登记或备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提交的资料,由所在地租赁管理所按一户一档的原则建档保存。
房屋租赁合同 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第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第四条:租赁期限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共 天。
第五条:租金
租金交付方式为: ,每月租金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月、季、半年、年)的前15日内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以上费用乙方应按要求及时付清,须缴付甲方的费用,按双方拟定支付方式执行。 第七条: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有甲方一次退还,押金为 元。
第八条: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住宅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复费用。
第九条:续租的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并经由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十条:承租人无权转租和出卖所承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或出卖行为,由承租人和转租接受人或房屋买受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约定给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一个月房租;
2、乙方逾期缴纳房租,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以合同全部租金的万分之五并按实际拖欠天数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
3、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4、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的附加条款
1、承租期间,家电维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
2、承租期间,乙方需安全使用水电气等设施,因水、电、气未关,造成漏水等事故产生的费用及维修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 3、租期不到,押金不退。
房屋租赁合同 篇3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 ……此处隐藏6814个字……□ 。
4.3、甲方应于收到租金 日内向乙方出具租金发票。
4.4、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标准。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相关费用的约定
5.1、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房屋交付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5.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可抵扣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在房屋返还时如数返还给乙方。
5.3、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 (7)垃圾费;(8)上网费;(9)车位费;(10)室内设施维修费;(11) 。
5.4、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交付和返还
6.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验收。房屋装修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使用等情况需经双方确认后,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
6.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房屋。甲乙双方应对房屋装修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内。
第七条 房屋维护和维修
7.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
7.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均应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履行维修义务致使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丢失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①擅自变更房屋租赁用途;②更改水电气管线设施;③占用消防通道;④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害危化物品;□添加大功率电气设备;□使用罐装液化气; □ 。
违反约定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人身安全伤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需要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租赁期届满,乙方所增加的设施和装修的剩余价值按下列约定处理:
□ 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 维持现状,增加的附属设施、装修的剩余价值归甲方所有;
□ 。
第八条 转租和转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给他人。
第九条 合同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因房屋征用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3)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规定严重影响乙方身心健康的。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超过 日的。
(2)欠缴其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制造治安、消防安全隐患,且拒不改正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的。
(7)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2款约定,擅自增加居住人数的。
(8)
9.5、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登记备案
10.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由 □甲乙双方共同/ □甲方/ □乙方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或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0.2、租赁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应由甲乙双方在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月/ □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月/ □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月/ □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4、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导致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合同(□月/ □年)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租赁期内,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退还乙方预付租金,并按合同(□月/ □年)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1.6、租赁期内,非本合同约定情况,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合同(□月/ □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1.7、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造成他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1.8、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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