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合同范文合集四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建设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建设合同 篇1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现委托 落实并促成委托人 签订该项目承包合同,一旦委托方及其指定的中标公司签订该项目承包合同,并收到工程造价总额10%预付时,即视为居间成功生效。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一旦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委托人同意按如下方式向居间人支付居间费。
一、支付金额:按承包该项目结算时的总工程量总额7%计算。
二、支付方式:委托人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当日付居间人工程量总额2%。其后每期收取工程进度款时付给居间5%,并扣除每笔款税金。
三、本《居间协议》不可撤销、不受时间限制而失效,不受委托人签订协议中缔约双方的违约纠纷影响,委托人对该居间费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居间方不承担任何与项目承包合同相关的连带责任,委托人对此《居间协议》以及居间项目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四、此《居间合同》具有劳务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居间成功后,委托人如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报酬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1亿元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居间人可向委托人的协议通过甲方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居间费给居间人,对此委托人无异议,居间人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
五、中标方与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委托人收到工程总造价金额10%预付款时,居间合同有效,不收到工程预付款项居间合同无效。
六、工程量总额计算方式:按委托人竣工结算完成工程量计算总造价。
七、在办理承包工程合同期间,委托人与居间人各自负担自己费用。
八、工程竣工结算标准:按最新国家高铁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结算不下浮,签约时若下浮,居间费按工程总量7%计算无效,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居间人各执一份;作为向委托人领取居间费凭证。
十、本《居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律效力,至居间费支付完毕后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居间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新问题,双方再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项目建设合同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就甲方取得的×××村村里道路建设项目,经协商确定本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承包期限、承包金
1.甲方将依法取得的×××村村里道路建设项目,承包给乙方负责承建经营。
2.承包期限自支付承包金之日起至该村道路交付使用之日止。
3.承包金为 万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并在乙方取得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就该项目的承包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与业主签订的就该项目的承包合同。
2.甲方应确保该项目系合法取得,并保证乙方的承包权具有排他性。
乙方:1.乙方享有承包期限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权,产生的债权债务自行负责。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运营费用。
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在谅解、诚信的基础上制订,应充分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附件备忘录,该附件备忘录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效力。乙方须有四人同时签字有效。
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每人执一份,自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建设合同 篇3
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2、项目名称: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设地点: 成都市小天竺街7号
4、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
5、招标规模:900平方米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指定联系人:
姓名: 路杰 职务: 技术职称: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刘华娟 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2)姓名: 金文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3)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8%取费。
2、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 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金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金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 篇4
鸿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鸿蓬牧业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xx年1月
第一章 项目摘要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鸿蓬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2)项目主管部门:宁县畜牧兽医局
3)项目建设单位:鸿蓬牧业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类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6)建设地点:九龙川村
7) 建设期限:20xx年
8)主要技术内容、规模及投资
项目对选定在鸿蓬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实施,猪舍新建800㎡,仔猪保育舍800㎡,新建排污管理1100m,集污池400m,沼气池50m,贮液池30m;购臵钢制格栅50套,污水提升泵2台,污水泵2台,管道、阀门等配件1套,普通兽医器械5套,紫外线灯及消毒室配套设备5套。
9)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249.9万元。其中:建筑土建工程费概算为229.4万元;设备及安装费概算为15万元;项目建设其它费用
3.5万元,预备费2万元。
10)资金筹措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249.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 - 3 - 333
专项资金5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99.9万元。
11)经济和社会效益
(1)本项目建设指导思想明确,规模与现有设施设备匹配,专区布臵合理,可以明显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项目建设可提高生猪产业的发展水平,推动生态农业迅速发展,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也可在一定程度是缓解当前我县及省市猪肉的市场压力,降低价格,促进社会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3)项目建设采用的技术方案可靠,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同时利用生产废弃物,生产沼气做到变废为宝,从而使整个企业良性循环,降低了环境污染。
(4)项目通过基础设施改善、五良技术推广和合理的粪污处理措施,在形成一定规模的同时,有助于降低生猪的疫病,减少经济损失,节约生产成本。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达215.2万元。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及赢利能力。建设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1.2 实施方案编制参考资料
1)项目区社会经济、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设备初步报价资料等;
2)其它相关的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纹;
3)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
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10号)。
1.3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背景和建设的有利条件、生产供需分析、建设场址和建设条件分析、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招投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措施、组织机构与项目管理、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社会经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