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材料购买合同四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材料购买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材料购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的 工程需要溪砂建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应按甲方工程进度所需的用量供货(甲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供货时间),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供货。
二、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所需的规格及符合工程材料质量所需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数量按运至工地实际丈量数量计算,溪砂价格按每立方米人民币叁拾壹元计。
四、价款结算方式
按每月结算的材料总价于每月30日付清全部货款。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直至材料款项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的 工程需要碎石建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应按甲方工程进度所需的碎石型号严把质量关,确保碎石达标,并应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不得无故停止供应。
二、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甲方所需的规格及符合工程材料质量所需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三、数量按运至工地实际丈量数量计算:
1、碎石型号A3
2、碎石型号B4
四、价款结算方式
按每月结算的材料总价于每月30日付清全部货款。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直至材料款项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购买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1.1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每次用量计划乙方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用量计划约定数量、期限供货(未注明时间的,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供货)。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1499.1-20xx、GB701-20xx、GB1499.2-20xx、GB6566-20xx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153-95 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
自标的送达乙方承建的 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经验收人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完善签字手续后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采用第( )项方式:
7.1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7.2乙方自提,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
8.2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计量、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钢材计量方式:
9.2钢材价格计算方式(该价格包含货款、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9.2.1 9.2.2
9.3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选择下列第( )项执行:
9.3.1甲方供应货款垫资额达到 后,次月在从业主收取相应工程款后每月25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次月在从业主收取相应工程款后支付当月货款的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个月内无息付清。
9.3.2双方其他约定: 。
9.4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选择下列第( )项执行:
9.4.1甲方供应货款垫资额达到 后,每月25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次月25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 %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个月内无息付清;
9.4.2双方其他约定: 。
9.5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甲方在乙方付款前应首先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
9.6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的,乙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0.3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4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个月内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5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超过6个月支付货款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承担未付款额度每年4%的违约金。
10.6因业主拖欠乙方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数量交货的,应向乙方支付 元/日或 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11.1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1.2甲方迟延15日仍不能交货或连续3次供货数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重庆市 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四、乙方指定收货人: ;结算人: 。如乙方内部人员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完善有关手续。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5.1甲方保证对其所供应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权、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追索,拥有合法的经销权或特许经销权,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5.2甲方声明:
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已经知悉本批货物将用于乙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该乙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赔偿金、因涉及诉讼或仲裁而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5.3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5.4本合同严格按照签订数量及金额执行,如增加量需另行签订合同。
15.5合同正本所有信息(除签字、盖章)一律电脑输入并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否则不予办理。
15.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材料购买合同 篇3
编号:
卖 合 同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物资的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 标的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
注:双方特别约定,实际交货数量以乙方工作人员签字并盖章的单据为准,只有乙方工作人员签字而未加盖乙方印章的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质量要求
标的物质量执行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标的物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3、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4、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5、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将标的物交付乙方时起转移,乙方接收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6、交付及验收
6.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标的物送至 。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6.2甲方应在货到工地现场前天通知乙方,到达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如甲方交付的货物、及资料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负责补足或更换,对于初步验收时未能发现的潜在质量问题,甲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
6.3乙方在标的物使用过程中,对质量问题有权随时提出异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7.1甲方应采取 方式运输至乙方工地指定地点;
7.2装卸、运输及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8、质量保证期限及售后服务
8.1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送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厂家标准服务,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
8.3其他服务约定:
9、结算方式、时间(以下两种只能任选一种)
9.1货到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合同价款的 %;剩余价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 年)满后付清,质保期自收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9.2约定其他方式:
10、解除条件
10.1双方协商一致。
10.2一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 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双方另行制定协议;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乙方不予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1.3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损失;
11.4甲方须服从乙方现场安全、环保、卫生要求,因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11.5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担保物权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纳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11.6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银行同期利息。
12、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台风、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啸、地震、工程停建、缓建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13、争议的解决方法
13.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13.2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其他约定事项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2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果与本合同内容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14.3本合同一式 四份,甲方执 二份,乙方执 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年月日
材料购买合同 篇4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级替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阳信水落坡文化创意中心
2、2阳信县水落坡乡辛马村
第二条、乙方工程建筑所需的水泥、沙子、石子、粘土砖全部从甲方购买,如甲方无法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型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所需的建筑材料分期分批向甲方购买。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的建筑材料,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2日内将乙方所需材料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乙方指定专人对甲方材料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以上所需建筑材料价格如下:
第五条、质量标准:乙方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货物送检或将货物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沙子垫资300方一次性付清,石子垫资300方一次性付清,水泥垫资200顿一次性付清,粘土砖垫资20万片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建筑材料款,则乙方应赔偿所欠款的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并追要货款,未到的其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的货款。
第七条、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供货方(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公章): 需货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