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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销合同

时间:2023-12-12 14:47:19
精选总经销合同三篇

精选总经销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总经销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总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就广州市诺缦琦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生产之“XXX”品牌服饰经销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法律地位及保证

1.1 甲方的法律地位

甲方保证:甲方是有权销售“XXX”产品并授权乙方经营“XXX”产品专卖店的独立法人组织。 甲方保证:甲方为合法注册的“XXX”商标以及其它标志、商号及商誉的独占被许可人。

1.2 乙方的法律地位

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法律主体进行其活动。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乙方不是作为甲方的佣金代理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甲方不负担乙方经营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承担任何义务。

第二条:宗旨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通过甲方生产之“XXX”系列服饰专卖,从而规范市场,提高产品品味,扩大市场品牌效应,通过规模效益,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取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特许事项

甲方特许乙方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地域、期间内按本协议条款:

1、出售和使用甲方制造的产品的权利。

2、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合同附件,称作“XXX”品牌识别系统VI手册所规定的品牌形象的权利。

3、在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下,在所授权区域内使用“XXX”名字/标志的权利(包括用于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路牌等媒体开展有利于提升“XXX”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第四条:独家经销期间与地域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在 地区按本协议约定独家经销“XXX”系列服饰的权利,特许期间为壹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

3、乙方不得在特许期间或特许区域从事销售非甲方服饰类产品的活动。

4、乙方若在非特许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且乙方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给予甲方。

第五条:保证金和独家经销商销售额指标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圆整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情况,甲方有权予以全额或部分扣除保证金。

2、乙方每季度销售额必须要完成以下分类的各项任务(按乙方从甲方的进货金额计算)。若有一个季度低于最低销售额,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若有两个季度达不到最低销售额(连续或间断均属此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第十六条所有终止合同的手续后由甲方全额免息退回保证金。

第六条:订货及提货细则

甲方给予乙方每年四次订货,每次订货必须完成首批订货金额。乙方将客户所订购货物的明细(型号、规格、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和费用的承担、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保险等)电传给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将乙方所购货物金额及交货时间回传给乙方确认。为确保交货时间无争议,双方应共同做好如下工作:

1、交货时间一经协定,甲方务必准时,不得无故延后,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按乙方订单将货物准备好后,即通知乙方提货,如因乙方迟迟不提货,超过 天以上,按订货金额的5‰加收保管费,如一个月内未提货,乙方按放弃部分的货款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委托他人提货,应出具运输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供甲方验证存档,货品装上车,由乙方委托承运人全权代表乙方签字后,即视数量、质量验收无误。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每一季订货完成以后要将首批订货金额的30%货款在3天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帐号上。乙方在接受甲方的订单确认单后叁天内将货款汇款至甲方(甲方银行帐号: ),甲方收到货款后按订单约定时间发货。

第八条:价格、包装及质量验收

1、乙方所订货品的价格均按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进行结算。正价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分销给加盟商;推广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分销给加盟商。附属货品(包、帽、鞋、袜等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分销给加盟商。

2、甲方按实际订单要求提供包装。

3、质量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样品为准,货到乙方后,三天内无质量异议,即视为质量验收合格,若因质量异议,属甲方原因,甲方给予乙方在贰个月以内100%的调换等价值货品,属乙方人为原因,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 价格限制及方式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零售价格,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提高或降低,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专卖合约,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应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适当地调节产品的价格。

3、乙方可以分销给各分销商,但必须限制分销商只能特许专卖店的形式销售。乙方也可自身设立特许专卖店销售。

第十条:甲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动态,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推陈出新,确保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甲方根据不同城市的订货明细,针对乙方的地区销售开发新产品。

3、甲方有义务保证产品的质量;有义务保证产品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现场专卖区域的营业员进行产品技术性能、款式特色、销售技巧的综合培训。

5、甲方免费提供设计方案及整套专卖店所具备一切的形象,文字图片资料和产品摆场的形象定位。

6、甲方依订单约定按时按量发货。

第十一条:乙方的义务

1、在指定地区享有“XXX”系列服饰专卖权。在与本协议无冲突的情况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在该城市尽力拓展客户。除专卖店销售的产品外,所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约束性合约由甲方代表签订,乙方协助办理,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消费者进行解释。

2、要指派专人负责,将每周《销售报表》及市场反馈及时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作出改进和应变措施。

3、乙方如需将甲方之产品分销,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聘用分销代理人,乙方对分销代理人的行为负连带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如实地向甲方报告销售情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进行帐务检查、库存盘点、管理服务规范监督等等。对有损害品牌形象的网点,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后无 ……此处隐藏5235个字……方负责人或加盟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

2、在整个订单处理过程中,双方传真的文件都为合法有效的文件,双方应妥善保管。

十二、货物运输、保险、验收、退换货条款

1、运输:北京市内的运输费由甲方负责,北京市以外的托运费及办理托运所需保险费,额外包装费等由乙方负责。

2、保险:甲方按乙方指定托运站发运货品,如乙方没有特别申明,甲方将代为乙方货品购买全额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如因货运站发生意外,其过程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由乙方向货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

3、货物验收:货物到达乙方仓库,乙方应在收货时按照甲方的《出仓单》予以验收,检查是否多发,少发或错发货,若在收货时发现货物短缺、湿损、破损,乙方必须立即要求货运公司在卸货记录上签名盖章,证明货物损失情况,并及时向货运保险公司索取赔偿。乙方在验货时若发现所收货物与订单不符,应在3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其收货3天内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甲方视乙方收货正常(即该批货的品种、数量、质量符合乙方要求)。验收货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货品在乙方仓库储存期间出现的任何货物损失由乙方负责。

4、换货约定

乙方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应事先填写甲方制定的《退换货申请表》,经甲方书面同意签名盖章后,乙方才可安排发运回甲方仓库,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该批货品。因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负责,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乙方负责。

5、货品调换条件

人为造成的质理问题(包括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样板残次),影响第二次销售的不得调换;未售出商品出现皮面明显残破的,可以调换;调换商品要保证内外包装完好整洁,不得影响第二次销售。

十三、商情报告条款

1、乙方作为特许加盟商应支持配合甲方市场调查和广告促销工作,每周二向甲方提供上周销存报表,每月3号向甲方提供上月进销存报表。

2、乙方在商情报告方面不能支持配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酌情扣减广告、促销、装修支持费用和年终返利奖励。

十四、知识产权的保护条款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对方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行为方负责。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各自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债权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不得从其他渠道订购本合同内的品牌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还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制作带有劳伦蒂萨及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及影音制品,例如电视广告、录影带、vcd、名片、文件、信函、服饰、礼品和赠品等,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有责任对经销区域内生产及销售假冒甲方公司产品行为进行举报,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打假”。

5、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在经销区域的专卖店/专柜上使用甲方商标,乙方只有该商标在指定场合和时间上的使用权,并不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

6、在合同期满或中止合同30天内,乙方应主动归还甲方发给的文件手册及拆除其店铺上有关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商标,甲方验收后将无息退还其合同保证金(违约金除外)。

十五、保密条款

1、乙方对一切关于甲方的技术和管理文件,例如销售合同、政策、计划、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人事及财务状况均应对任何第三方保密。

2、在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对其知悉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都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六、通知条款

执行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如果任何一方要改变公司资料,如法人名称、地址、邮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都应在发生改变前一天让对方知道(以对方签名盖公章的确认回条为准)。

十七、转让条款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本合同和转让店铺(转由第三方作为甲方的加盟零售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再授权”(即不能将甲方给乙方出具的授权书再授权给第三者)。

十八、完整契约

1、本合同是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文件,并参考甲乙双方此前的有关讨论、意见和协议,一切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九、合同终止及续约条款

1、如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约或乙方未能达到最低销售任务,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区域经销权,乙方应无条件结束在该地区甲方产品的销售,乙方在经销期间库存的货品,自合同终止三个月内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不得擅自跨区处理或卖予他方。

3、合同终止后30天内,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货款,交回甲方所发文件手册、授权书。并拆除店铺中甲方的标识和商标,甲方则无息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违约金除外),否则甲方有权扣减保证金。

4、合同续约方式:双方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另一方表明是否将合同延期的意向,并在合同期满前续签下一年的经销合同。

二十、合同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双方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事先约定选用以下二种方式的一种方法解决:

a:仲裁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与法院判决一样具有约束力。

b:诉讼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其他补充协议

相关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结尾条款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不论有否公证机关的鉴证,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名,而且乙方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与合同保证金后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生效。

5、乙方应给予甲方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影印件备案。

6、合同双方当事人注册登记资料及其签名盖章如下:

甲方(特许人): 乙方(受许人):

法人名称: 法人名称:

法人地址: 法人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纳税人账号: 纳税人帐号: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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